无情的现实面前,情理法是多么的苍白 作者:陈曾明

 无情的现实面前,情理法是多么的苍白 作者:陈曾明

Embed below code to your site

  新京报5月6日,陕西省靖边县男子马某将79岁母亲遗弃至废弃墓坑掩埋一事,引发社会关注。马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马某经济状况较差,收入不稳定。多位邻居表示,此前照顾马某母亲的马某弟弟有智力问题,无力照顾母亲,因此母亲搬来和马某居住。当地警方透露,马某将母亲弃墓穴中后,在洞口封土,而非直接活埋,因此老人才有可能存活多日。

  一边是儿子将79岁的母亲活埋,一边是公安机关介入,老母得救,儿子入狱,如果不出意外,儿子必将判处重刑。子害母,已自害,亲人害亲人,如果不是媒体的披露,谁会相信这人间悲剧,竟然发生在21世纪的今天,竟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发生在你我眼前,这是怎么了?

  这儿子是傻了混了,还是脑残了脑瘫了,这是当儿子做的事吗?是人做的事吗?这人还有良心吗?还有人性吗?还配当人吗?确实,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这人恁不地道了,这事做得恁不仁义了。于情,人间至情至爱,还有什么比母子情深的呢,还有什么如父母恩重如山呢?于理,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是儿女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古代即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教诲,这是中华民族千百年的作秀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这也是现代文明的追求。于法,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马某所作所为,伤天害理、人性泯灭,法理难容,天理不容。所以,网友群情激愤,媒体齐声谴责,司法机关严厉追究,都是应该的、必须的。

  但马某真的弱智低能,精神失常?甚或是无情无义之人、心狠手辣之徒吗?其实其除了“平时和左邻右舍很少说话”外,并无什么不正常的。其母今年79岁,他也该有五六十岁的年纪了,也是有把岁数的人了,都土埋半截了,什么人情世故不懂的。如果他有心害母弃母,也不至于等到他也七老八十了,再来走这一步。可见,他也是迫不得已、无奈之举了。

  确实如他所说:因为母亲生活难以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弄得家里很臭,让他感到心理压力很大。此前照顾马某母亲的马某弟弟有智力问题,无力照顾母亲。他一人承担养母之责,确实辛苦。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马某经济状况偏差,但不是低保户。马某夫妇育有三女一子,大女儿已经出嫁。“马某在工地上搬砖,收入时有时无。他妻子在饭店刷盘子。几个儿女都没上学了,也是在外打零工。”

  一个上了岁数的人仍然为生活而劳作,还“收入时有时无”,一个老年的家庭都在为生活而四处奔波,他身体是何其疲惫,其心理是何其悲哀,他还要在沉重的打工挣钱湖口养家之余负担沉重的养母责任,其身心承受之重,或许几近极限,这也可能是压塌他道德良心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可能是他将母亲遗弃至废弃墓坑掩埋的深层原因根本原因吧。

  我们大家在责骂他、斥责他、谴责他的时候,我们认真想过他的处境了吗?我们仔细地体察过他内心的纠结、无奈、痛苦了吗?在无情的现实面前,情也好,理也好,法也好,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无疑,这个悲剧是他自己的悲剧,也是他家庭的悲剧,但我们应该明白“孝心”、“良心”都不是抽象的。

  我们都希望人人孝敬老人,老人幸福安康,我们都希望法制健全,人人遵纪守法,人人奉公廉洁,当现实和愿望出现扭曲、理想和社会产生借位的时候,我们不光要“说事”、“责人”,更查清社会问题,纠正社会原因。让“老有所养”、“老有善养”,是我们每个人有美好愿望,实现它,还有多少事情要做?我们都要想一想。

发现了错别字? 请选中并且点击Ctrl+Enter发送!

 

 

孩子、家庭、社会。

登陆投稿

免费邮件订阅

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到下面的空格中,点击订阅,关注《海之子》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