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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一书是我进入学术研究以来最初撰写论文的汇编。1993年进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跟随张厚安老师读硕士研究生,专业是政治学理论。1996年硕士毕业回到家乡荆门工作,开始比较系统地做农村调查,学写学术论文,到2002年竟然已经发表了数十篇论文,择代表性论文编辑成为此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
1993年到2002年正是中国三农问题最为严重的时期。1990年张厚安教授主持成立“华中师范大学农村基层政权研究中心”,不久改为“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00年评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改名“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11年改为现在的“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张厚安教授希望通过民主和自治制度的输入来改造中国农村。张老师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其中一个原因是经历过文革,希望中国农村和中国社会尽早走向民主法治、繁荣富强的新时代。张老师实际上在我入学的1993年就已退休,接棒张老师主持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是徐勇老师。在我读研究生时期,经过张厚安、徐勇、项继权等位老师多年经营,华中师范大学农村研究就已在全国小有影响了。
我读研究生时期并不关心三农问题。我希望解决更加一般也更加重大的人类向何处去至少是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因此将主要时间用在图书馆读书上面,主要读了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各种著作,也少许涉猎社会学著作。本来以为自己与三农研究无缘的,却阴差阳错回到家乡工作,并因此有机会进入到农村田野,开启了自己的三农研究之旅。
这应该算是比较偶然地进入三农研究的,却有两个关键基因:一是取消农业税前严峻的三农形势。只要到农村就可以感受到三农问题的焦灼状态。“农民什么都不缺,只缺陈胜吴广”之类的近乎黑话可以窥见形势严峻之一斑。只要到了农村甚至不到农村,都可以强烈感受到这种焦灼。一旦进入三农研究,也就很快地进入进去了。二是华中师范大学张厚安、徐勇和项继权老师的引导。他们是目标,是灯塔,他们指引了我后来的调查和研究。
二、
我研究生学的是政治学。受到政治学一般预设的影响,包括张厚安、徐勇教授在内的几乎所有政治学人都认为,只要能在中国传统乡村注入民主基因,实行村民自治,民主就不仅能解决三农问题,而且可以由村到乡镇再到市县,一级一级向上延伸,实现国家的民主化。彭真在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时表示:“有了村民委员会,农民群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直接民主,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都由群众依法决定,这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他们把一个村的事情管好了,逐步会管一个乡的事情,把一个乡的事情管好了,逐步就会管一个县的事情,逐步锻炼,提高议政能力”。彭真的这段话被广为引用,村民自治被当成中国民主的起点。1998年国家正式颁行已经试行十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梨树县率先推行“海选”。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制定,落实情况自然引起关注。1998年及以后几年我就以观察村委会选举为中心开始了持续多年的农村调查研究。
到实践中观察村民自治与之前的文本理解和价值想象差距太大。尤其中国农村地域广大,不同农村地区对自上而下的法律政策制度具有完全不同的接应方式,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在不同地区农村也就有着完全不同的实践机制。我也就试图找出决定这种不同的主要影响要素,比如农村精英、社区历史(社区记忆)、经济分化、村庄关联程度、人情面子等等,以此理解制度实践的区域差异。我意识到要理解制度实践就必须首先理解乡村社会本身,是自上而下的制度与乡村社会本身合谋“制造”了我们调研见到的实践,离开对乡村社会本身的理解就无法理解制度实践。从制度实践社会基础的角度讨论乡村治理,就会获得与仅仅讨论制度完全不同的认识。收入本书的论文大概就集中在讨论制度实践的社会基础上,这也是本书取名《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的原因。
对乡村治理社会基础的讨论也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刚开始所见社会都是比较结构的因素,比如社区记忆与村庄精英,经济分化与历史文化,以及人情面子,等等。很快就进一步讨论到农民家庭结构、代际关系、行为模式与价值观。农民如何定义人生任务,如何定义成功人生,如何定义个人价值等等问题尤其值需要讨论。在当前中国正处在历史性巨变以及中国存在显著区域差异背景下面,不理解农民如何定义个人价值,我们对乡村社会的理解就会落空。因此,由村民自治—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乡村治理的价值基础,就构成了我个人主要的学术研究进路。关于乡村治理价值基础研究的几篇不一定成熟的论文收录在《什么农村,什么问题》(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中。值得欣慰的是,关于农民价值的研究,我指导的几个博士生都有进一步深入研究,代表性的如杨华著《隐藏的世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桂华著《礼与生命价值》(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王德福著《做人之道——熟人社会的自我实现》(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三、
由研究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到研究价值基础,我的研究开始走出乡村治理,而将乡村社会作为研究的重点。从学科上看,2004年底调入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创办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中心,真正开始了带领学生呼啸走向田野的新阶段。这可以从后来我及我所指导学生撰写论文和著作看得出来。
作为对本书的重要补充,我们后来的研究中有两个方面与本书构成接续。一是关于区域差异的研究,一是关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研究。
关于区域差异的研究,包括从村庄社会结构角度将中国农村划分为三个部分:南方农村、中部农村和北方农村。南方农村往往聚族而居,村庄具有很强宗族意识和集体行动能力,是团结型村庄;北方农村以华北农村为典型,村庄存在着以五服血缘关系为限的众多小亲族集团,众多小亲族竞争成为村庄常态,是分裂型村庄;中部农村以长江流域为代表,村庄内缺乏超出家庭的血缘联合体,村民关系原子化程度很高,是分散型村庄。不同村庄结构决定了村庄在应对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制度时会有完全不同的方式。这方面的研究集中收录在《南北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中。
区域差异的第二个研究是关于东中西部农村的区域差异研究,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起点与状况差异,造成当前中国农村东中部的巨大差异。此方面研究仍然进行中。
关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研究,取消农业税之前,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中心是“收粮派款、刮宫引产”。其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形成乡村利益共同体,基层治理内卷化,基层干部黑恶化。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一个初衷也是为了提高农民话语权,让他们自下而上选举出当家人来平衡乡村利益共同体。遗憾的是,正是推行村民自治的上个世纪末,农民负担越减越重,三农问题最为严重。这就说明,仅靠村民自治并不能形成农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平衡。
最终解决三农危机的是新世纪开始以后的农村税费改革,并且国家在2006年彻底取消了农业税和其他专门向农民收取的负担。国家转而实行以城带乡、以工辅农的政策,越来越多国家资源转移到农村,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出现了之前未曾预料到的大逆转。问题是,国家资源下乡以后并未因此真正解决国家与农民关系问题。相反,国家与农民关系的问题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至今,应当建立何种国家与农民关系,国家仍在探索,我们也在研究中。
四、
从1998年开始发表学术论文到现在已经过去21年,这20多年里,我一直坚持在农村调查第一线,用脚做学问。2002年我和徐勇教授等人提出村治研究三大共识:田野的灵感、野性的思维、直白的文风,坚持下来也有近20年了。我始终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回应时代问题。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讲:“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这个时代。”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我所在研究团队将继续呼啸走向田野,致力于建设有主体性的中国社会科学。
是为再版自序。
2019年8月16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