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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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其中有"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这一句话。这句话说明了"自我革命的"目的。腐败分子依然这么多,应该将革命进行到底。

例如,在法院系统,腐败就依然特别严重。

从清除腐败的难易角度看,清除法院系统的腐败相对更容易些,因为法院有形成判决的那些证据,主要证据都是现成的。只要那些现成的证据在,就是倒查二十年,也不难把案件查清楚。有了那些已经被固定下来的现成证据,无良法官也不容易抵赖。利令智昏,所以,再狡猾的无良法官,由于贪利而昏了头,他们的枉法裁判并不难被发现,并不难被纠正。

只要能放手发动当事人,只要能放手发动媒体,法院系统的腐败是可以相对容易清除掉的。只所以长期清除不掉,是因为官官相护。官官相护了,就不真正愿意纠正这些冤假错案了。官官相护必然导致法院系统二审、再审、申诉等审判监督环节的形同虚设,必然导致法律监督、监察监督等纠错环节的无所作为。

审判腐败必然与其他腐败相关联。无良法官和掮客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清除了无良法官,掮客也就被揪出来。没有了无良法官和掮客,社会就干净了很多。

诸如离婚这样的案件,只要是依法应该公开审理的,就应该证据上网、就应该全程录像、就应该全程直播,不全程直播就不能进行审判,总之,公开审判应该真正做到公开。不公开诸如离婚案件证据和裁判文书的做法,名义上是保护当事人隐私,而其实却是变公开审判为秘密审判。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良的法官枉法裁判,是为了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要真正为当事人着想,只要真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公开证据和裁判文书的同时也有办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法院系统,应该成为二十大后"打虎拍蝇"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不铲除法院系统的腐败,"自我革命"就无法取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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