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不尊,为幼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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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不尊,为幼不敬

余姚新闻网 (http://www.yynews.com.cn)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10:28:16

  胡霞

  最近,老人们仿佛一下子成为了社会公敌:广东两名中学生扶起倒地老人,反被老人讹诈;西安一老人因为女孩不让位,竟然坐到女孩身上;唐山高中生抗议广场舞扰民,竟被老人们羞辱。

  一则则老人“为老不尊”的新闻,在网上热议并引发了“口水战”。一边是老人们强调:“我是老人,理应受到社会的优待和尊敬”;另一边是年轻人直骂:“你为老不尊,岂能受人尊敬”。两拨人马,各说其话。

  这情形实在糟糕,老少不合,势必影响到社会的团结与安定。笔者觉得有必要站在中间立场讲几句公道话。

  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从小都受到这样的教育。但是如果打着“老”的幌子,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确实难以苟同。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老人”并不仅仅是年龄大的长者,也象征了更高的道德标准,是慈祥与慈善的代名词。然而当下,不少老人的形象正在变坏,比如,排队时,有些老人径直走到最前面,完全不理会他人的感受,遇到有人质疑时,直接搬出“我是老年人”的借口;在公交车上,有的老人强行要求别人让座,遭到拒绝后,肆意谩骂还动手打人。在路上,老人自己摔倒受伤,反倒诬陷前来搀扶的好心人。此类现象屡屡出现,受伤的是民众和其他老人。如果再遇老人倒地,谁还会扶吗?

  是老人在变坏,还是坏人在变老?这样的疑问,尽管充满调侃的味道,却引发了对“为老不尊”现象的思考。在尊老观念正成为社会共识的环境下,老年人受到了不少特殊的优待,可个别被“尊”、被“爱”的老人,却凭空多了一分优越感,将自己弱者的身份当作了“无理取闹”的资本。可是,“老”并不是约定俗成的“护身符”,并不等于摆脱了公共秩序的束缚。尊重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互的,并没有年龄之分。“挟老以令年轻人”,老者不自爱、不检点,那是变相的耍流氓,会遭人鄙视的。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为老不尊,为幼不敬”。意思是,如果老人不懂得尊重自己、尊重别人,那么,年轻人可以不敬重老人。

  中国还有句古话叫“尊老爱幼”。当老人们高喊着要求“尊老”的时候,不要忘记后半句“爱幼”。只有你尊我爱,这个社会才会充满笑脸。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杨鲸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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