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拿笔的人都不顾廉耻,那社会还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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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那社会公益还有什么可以指望的?

  文化人本来应当是社会良心最后的看守,但偏偏有些人在监守自盗。

  19世纪末,大约刚好跟咱这边闹“杨乃武与小白菜”那会儿,法国也发生了一起大冤案。

  1894年,德国驻法使馆的一名年轻武官随手把几张撕碎的纸丢进纸篓。打扫卫生的女佣正好是潜伏在使馆里的法国间谍。她把这几张纸交给了法国情报部门。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把碎纸拼接之后,情报部门调查发现,纸上是关于法国炮兵部署的军事机密。这说明法国军队里有德国间谍,那究竟是谁呢?法国人开始查,最后将嫌疑人锁定在军官的德雷福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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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发现,法国军部怀疑这个人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他是犹太人。其实调查进行到一半时,就已经有迹象表明此事元凶另有其人,而且元凶后来自己也承认的罪行,只不过因为其身居高位、法国军部又想顾忌所谓“军人的荣誉”,非要睁着眼办瞎事儿,将冤案办成铁案。

  别看后来出希特勒的是德国,19世纪末的那个大环境下,法国的反犹情绪其实更浓重。一说嫌疑人是犹太人,全社会上几乎没人给他说话,无论军部、政府、民族主义者、天主教会,都觉得反正这帮人不是奸细也是奸细,整死活该。

  于是德雷福斯被判有罪,遭到囚禁,在下狱之前,军队还特地为他举行了带有羞辱性驱逐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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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在一片狂热与偏见之中,究竟是谁坚定地要为德雷福斯洗冤呢?

  是一群文人。

  1897年法国的《费加罗报》率先刊载了德雷福斯的哥哥和律师一起写了封给陆军部部长的信,这封信以详实的举证推翻了之前对德雷福斯的一切错误指控。整个法国顿时舆论哗然。一大批知识分子迅速的集结起来,要纠正这个天大的错误。而这其中,就有法国当时的文坛泰斗左拉。

  左拉在后来成为法国总理的克列孟梭的帮助下,在其主编的《曙光报》上发表长文了《我控诉》,这封公开信后来成为了法国文学史上最为光辉的不朽名作。

  在文中,左拉不怕得罪任何人,深刻的揭露了法国当时社会存在的心理弊病:

  “误导、操弄公众意见并使之走上狂热是一项罪行;

  毒害谦逊的平民的心灵、鼓吹反动与狭隘的狂热,自己却躲在反犹主义的堡垒背后,也是一种罪行。

  以爱国为借口,扭曲事实,增加仇恨是一项罪行;

  当科学为真理及正义而努力时,将刀剑作为神祇来崇拜,更是一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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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遇到何等阻碍,真理都将奋勇前进。——左拉

  在左拉等一众知识分子的呼吁下,德雷福斯最终被平反昭雪、判定无罪,恢复了名誉。

  德雷福斯案在法国历史上有两个标志性的意义:

  第一,法国人应该感谢左拉对民众的痛斥与提醒,如果不然,20世纪发生排犹大屠杀的很可能就是法国而非德国。

  第二,正是对这起冤案的纠偏当中,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登上了法国社会舆论中心的舞台,自此之后,他们成为了替法国保存“社会良心”的存在。

  在读到德雷福斯案之前,我曾经一直感到奇怪,作家、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存在的意义何在呢?如果说只是你比别人多会用一点遣词造句的功夫(个别作家其实用词还很稚拙),会编几个故事,那你完全没有资格占用那么多的公共资源和社会关注度。

  是的,衡量一个好作家的标准,不仅仅在于他写了多少本脍炙人口的佳作,更在于他有没有对真实人性与社会机理的洞察,当一个社会进入道德堕落与狂乱时,一个作家有责任拿起他的笔,对社会进行纠偏,为人类的理性与良善守住最后一盏孤灯。

  一个真正的好作家,本应该如此。

  但在刚刚发生的贾浅浅事件中,我们却看到了这个故事的反面——文人甚至文豪们不是在拯救社会道德,而是在带头拉低社会的道德水准。

  在昨天的文章《贾平凹女儿的“臭诗”里,最让人恶心的还不是屎尿》发出后,我看到很多人依旧在执着于对贾浅浅的诗究竟有没有文学价值进行讨论,觉得她谈屎尿屁也没问题啊,写的很真实,甚至很“童趣”啊(我不知道这帮朋友同年是不是有什么阴影),然后给了一堆看上去很装逼的文学理论分析。

  这样讨论的朋友似乎没有看懂我文章的标题,我在文章的标题中已经说了,贾平凹先生千金的问题,不在于她在诗中用了屎尿,而在于参与这件事的每个“文化人”都没有文人应有的道德自觉。

  以贾浅浅个人而论,她写屎尿屁确实是她的创作自由,而且她也充分的运用了创作自由,不仅写屎尿屁,还写过这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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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要是说这些诗是“淫诗”,肯定又有人说我淫者见淫。但即便是写这种诗,贾浅浅老师写的也未必有当年木子美写的好。而人家木子美是正经的体制外人员,不拿国家一分钱工资,纯粹给喜欢看她这么写的人服务。

  如果贾浅浅老师哪天也想通了,不靠她爹的光环,辞掉大学副教授和青年文联副主席的工作,到市场上去这么写,如果国家法律能允许,我是举双手赞成她可以做任何“诗歌尝试”的。

  但问题在于,她恰恰是拿着国家工资、端着纳税人给的饭碗,靠“贾平凹之女”混成副教授、并大量占用国家一级文学刊物宝贵版面的。

  让这样一个人拿着国家公器,搞这种肆无忌惮的“个人尝试”,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呢?

  更严重的问题是,如前文所述,贾浅浅老师的整个履历表当中,高度涉嫌利用她的父亲的光环为她打通各路关节。而且其整个“学术生涯”,几乎都围绕研究她爹的著作为主,她硕士论文的题目直接是《生命的言说与意义——试论贾平凹书画艺术》……

  怎么着,玩现实版《我的区长父亲》啊?

  贾浅浅老师这个文章是什么性质呢?做个对比。

  我记得去年,中科院某个博士写的一篇7年前刊发于中文核心期刊《冰川冻土》的论文被人刨了坟。在文章中,作者在论述生态经济学的过程中列举了导师夫妇的事例,进而阐述“导师的崇高感和师娘的优美感”。该论文共分为“美与道”“导师的崇高感”“师娘的优美感”“生活之美与人生大道”以及“结论”5个章节。层层递进的给导师夫妇拍了个连环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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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生之后,当然招来网上一片骂声,吓得中科院赶紧出来表态,说会严肃处理此事,今后坚决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奇葩吧?贾浅浅的论文性质比这其实更恶劣。

  中科院那位徐博士虽然也是用论文拍导师夫妇马屁,好歹还煞有其事的搞了个“理论模型”。

  而贾老师这篇谈父亲的文章……我甚至都不用给你引述文中那些稚拙的文笔,就问一个问题,贾浅浅老师读的不是文学院的研究生吗?研究书画理论上是人家美术学院干的活儿啊。这样的论文报题都应该通不过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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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人又会说,哎呀,小西,你太较真了。现在那些人不都这么干么,有关系有门路就赶紧荫蔽子女、人之常情么,老贾不能免俗而已。

  问题就出在这个“不能免俗”上。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文学课曾经讨论过这样的问题:同样是色情描写,为什么小黄文里的色情描写被命令禁止,而贾平凹先生《废都》里的色情描写就能公开结集出版,并且被称为艺术呢?(尤其是后者多数情况写的其实还没前者有美感。)

  讨论来讨论去,最后答案是:小黄文里的色情只是色情,而贾平凹先生是在借色情写人性。对人性有独特的洞见。换句话说,正因为贾平凹先生俗中有着不俗,所以我们应该允许他做这样的破格表达。

  这个道理曾经是很能说服我的。但现在看来,至少从对女儿的隐蔽这一点上看,贾平凹先生好像眼光也不怎么超拔,跟我们普罗大众一样,是个俗人。

  而社会给予那些大作家以特殊的关注和宽容,应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我们信任这些大作家对人性有超拔的眼光,对社会有特有的担当。所以才会天然的认为他们写的文、画的画(哪怕看起来是黄文、黄画)里有微言大义。

  可是,如果这些大作家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也不能免俗,那公众是不是就有权收回这种特别的信任了呢?

  而更让人感到信任被错付的,是此事发生后整个文学界的反应。

  中国很多体制内文人平素是最爱批判公权力的,三天不谈“制度对人的戕害”有些人就难受。装的好像个个都是左拉那样的“社会良心”。

  但贾浅浅事件这么明显的丑闻被曝光后,除了个别官媒还不咸不淡的批了两句之外。这帮“社会良心”都跟被掐死了一样没声了。

  可以想见,这种“我爸是李刚”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别的界,以我们文人的脾气,能骂出花来。这么着?一旦要骂自己身边的故交,就拉不下脸面了吗?

  你们的社会良心哪里去了?

  文坛,在各专业领域中,原本应当是最有道德自觉的地方,但在这次的应对中,中国文坛的道德自觉被人家搞理科的中科院狂甩出好几十条街。作为也以“文人”自居的人,我真替这些前辈们感到羞耻。

  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文学界好坏与否,并不仅仅在于它出了多少个诺贝尔奖文学奖,更在于它有没有起码的道德自觉和底线。一个时代,如果连文坛也堕落为乌烟瘴气、私相授受的名利场,将是危险与可悲的。

  因为,如果连执笔者——这些社会良心最后的看守,都已经放弃了他们的值守,并率先监守自盗,那社会公益还有什么可以指望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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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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