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法你管得着吗?”她的勇气,是有人给的

“我违法你管得着吗?”她的勇气,是有人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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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竟藐视法律,竟视法律为无用之物的单位和个人绝非少数、个例!

  一个视频,再次为无数人呈现了“强势”和“弱势”的定义,也展示了一些人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的样子。

  劳动者肯定是属于弱势一方,以前西方国家喜欢搞工会,来维护弱势的劳动者的利益。比如很火的浴血黑帮里,黑白通吃的谢尔比家族都得受限于工会,万一工人们集体闹起来可就不好搞。

  对我们来说,工会只是个词,大家更依赖的应该是“劳动法”。可视频中那名高管女子就毫不避讳的说了:

  “我现在就违法解除,我告诉你了,我现在就违法解除……”

  在员工问了一句“你凭什么违法解除后”,她甚至还摆出了夸张的嘲笑表情与肢体动作,再次挑衅般的说道,“我违法你管得着吗?”

点击图片观看原文视频

  这个视频全程都能看到作为员工的弱势,语气态度被压制,面对咄咄逼人且无理的高管始终只强调的是等劳动局的结果。而女高管则全程强势无比,不仅直白的多次重复“我违法你管得着吗?”、“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甚至还要报警把员工轰出去。

  违法的人牛逼哄哄的打110,这本身就已经很讽刺了,她还撂下狠话,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自己有的是人,你慢慢等,自己下个月有饭吃,你有吗?你两年半都找不到工作,下一份工作你甭想……

  赤裸裸的威胁,不仅要违法解聘你,还要让你接下来找不到工作,太凶残了。但凡有点人性,都不至于这样逼迫一个员工。然后她就这样做了,并且咱还真拿她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我举个例子。

  完整的劳动争议纠纷,整个程序走下来很长,这女高管有一点没说错,甚至可能花掉一到两年的时间,这个时间就算她不使绊子你都很难找到工作,各位想一想啊,还在跟上一个老东家打官司,下一家谁敢要你?万一上一家再从中作梗,打个电话添油加醋,就更不可能在这期间找到工作了。

  所以普通人瑟瑟发抖,毫无办法。跟他们斗,就像这女高管说得,她下个月有饭吃,你吃什么?从而很多时候遇到不公或者麻烦,我们很少去维权?就是因为“可能更麻烦”,先不说维权能不能成功,甚至很可能即便成功,也得不偿失。

  反之,对类似女高管那类嚣张跋扈者,惩罚的力度却非常薄弱,且执法难度也非常大。比如这件事中公司就出面了,让女高管暂时停职。说白了,这就等于让她暂时避避风头,过段时间再出来作妖。

  公权力不介入,私权利随意包庇,我都不知道这种力度对于该女高管而言算什么处罚,对于其他存在类似心理的企业高管,有何威慑性可言。他们只能从中看到一个绝妙的裁员办法,下一次继续照猫画虎,最终倒霉的仍然是弱势的打工人。

  说到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贪官贪再多难死刑就不提了,提烂了。今天恰好有另一起事件把这种说法展示到淋漓尽致。

  青海海北中院一审判了个侵犯未满14周岁女孩的案件,6人合伙强奸一个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其中判刑最多的一个11年,最低的一个竟然才4年多……我想不明白,咋的?判4年那个是器件太小没造成影响吗,6个人共同犯罪,还是如此严重的重罪,他为毛线可以只判4年?说好2人以上轮奸的处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呢?

  你们都知道吧,买只熊猫就要判10年以上,买两只鹦鹉弄不好都得判个5年以上,一个14岁的幼女竟然还不如两只鹦鹉?这说出来不可笑么。

  我喜欢报道最后的一句话,那说得非常好,它说:xxx作出上述判决,表明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的决心。

  这决心确实不小,我估计那家公司对女高管暂时停职的决心,跟这比起来都有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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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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