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到河南高院调研

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到河南高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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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最高法院副院长、民进中央副主席陶凯元,带领最高法院赔偿办、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相关同志到河南高院调研。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陪同调研。

 

       陶凯元副院长一行先后视察了河南高院信访大厅、诉讼服务大厅、集约送达服务中心等,详细了解了信访接待、便民诉讼服务、电子送达、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胡道才院长汇报了河南法院工作。近年来,河南法院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特别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最高法院“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理念,甄别纠正了一批冤错案件,并依法审理了一批国家赔偿案件,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探索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积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赔偿救助和环资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他表示,河南法院将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陶凯元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河南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她指出,河南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稳中有升。她特别指出,去年以来,河南法院认真落实第三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会议暨第一次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平冤理直”“扶危济困”等多重功能,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特别是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陶凯元副院长要求,一要再接再厉,切实做好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要充分认识新职责、新使命,从治国理政的高度准确理解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发挥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职能作用。要准确把握新理念、新目标,树立“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在守住法律底线前提下强化国家赔偿功能,不以办案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突出风险防控、案件处置、善后事宜处理情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对于司法救助工作,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对象上,充分实现救急救困的主要目标。要合力落实新任务、新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机构,培养专业法律人才,切实推进国家赔偿审判的专业化、精细化,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要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要求,坚决依法惩处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三要加强调研,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贡献河南法院智慧。要深入研究国家责任体系和行为范围、赔偿和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标准、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程序、审判机构和组织、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费用保障等问题,有效解决赔偿范围过窄、赔偿要件不严、赔偿与补偿混淆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赔偿委员会性质、职责与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关系,积极探索在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改革中完善国家赔偿经费保障机制等,有力推动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实现新发展。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还观看了河南高院智慧法院建设情况演示,征求了推动《国家赔偿法》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围绕《国家赔偿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河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茂主持座谈会,河南高院、郑州中院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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