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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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改建议

  我们强烈要求将教师节日期进行调整,理由如下:

  1、教师节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逝世第二天(9月10日),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不敬行为。无论当年什么借口,都是不合时宜的,也是对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极大的亵渎。此种行为不应该继续下去了。既然今天要修改教师法,首先要纠正这种大不敬之恶劣行为。否则天理难容。试问,谁家没有老人去世,谁愿意在自己的老人逝世第二天开节日庆典?如果没有人愿意,那么对中华民族居功至伟的毛泽东主席逝世第二天就是教师节庆典,居心何在?

  2、教师节的设立。教师属于劳动阶级一部分,不应该设立特殊的节日,尤其是现在这样的大气候下,设立教师节没有多大意义,应与五一国际劳动节合并,表明今天的教师就是劳动阶级一部分,不属于特殊阶层。如果有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职业是教书育人,需要崇高的敬业精神,以高尚的情操培育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建设者。

  3、如果非要单独设教师节,第一强烈反对把孔老二生辰作为教师节,理由很简单,中共以反孔起家,现在治国也不能按照孔老二那一套治理国家,这是重蹈历史覆辙,是对中共初心的绝妙讽刺。第二纵观中华民族历史,能够教育人民起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只有毛泽东思想,所以伟大领袖毛主席是当今中国历史唯一合格的教育者,他的思想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是当之无愧的教师。故建议可将毛泽东诞辰纪念日作为教师节,真正体现教书育人的第一宗旨。

  关于我们,我们来自基层一线的各行各业,十分崇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领袖,我们坚决反对继续把毛主席逝世后第二天作为教师节,这是大逆不道之行为。

  河北省邢台市退休共产党员,曾经的教育工作者周军书2021.12.2

  附录:目前替代教师节9月10日这个日期的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恢复新中国设立的5月1日;另一个是改为12月26日“毛教员”诞辰日。无论赞成哪个日期,请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在12月20日教师法征求意见截止前,把意见发送到如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信件一定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地址: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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