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耘博士”到底在想什么?

“刘耘博士”到底在想什么?

Embed below code to your site

“刘耘博士”的想法,其实也是很多私有经济业主的共同想法,他们不满足于现在所处的地位,希望在“化公为私”上有所进展,这只是相对温和的表达罢了!

  今日周末休息,闲来无事,顺手刷一刷微博,却不料一位名叫“刘耘博士”的网友所发的一条微博,在在下猝不及防之间,一下子就跳上了手机屏幕,令在下避无可避。既是避无可避,看看他说什么,倒也不坏,没想到当我看完了这篇五百字文之后,瞬间是惊得目瞪口呆,连下巴都要惊掉了!

  由于这位刘耘博士的语言太过清奇,在下本不想复制粘贴了,这种惊悚感,的确是只体验一次就足矣了,但是由于截图传不上去,也就不得不如此了,正好,能让大家伙儿也感受一下这种堪比云霄飞车的刺激感。

  以下是其微博原文:

  “最近福建、贵州、内蒙等多地领导密集表态:企业家是自己人,对国企民企要一碗水端平。这些声音令我想起大力招商引资的上世纪九十年代,说明不少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可以感受到经济失速对这些地方官员的压力。

  这些表态当然是好事,但效果如何,我是有所怀疑的。

  政策层面,对去年大力推进的由政府主导,令人担心当年公私合营历史重演的“混改”是否继续总该有个说法或表态吧?说是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市场准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规定能取消吗?

  制度和法律层面,如何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经营,不因政策变化导致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被粗暴或变相剥夺?某省最近向民营企业派出党委第一书记的做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无冲突?对稳定和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有帮助吗?

  舆论层面,能否引导和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对那些喧嚣尘上敌视诋毁资本和民营经济的声音能否有所约束或者对支持民营经济主张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的言论能够和那些左的言论一视同仁别动辄禁言封号?

  其实,弄清楚那些五十来岁就交出企业经营决策权的头部民营企业大佬们退隐的真正原因并不难,让他们真心相信你并愿意回归经营第一线,民营经济就有希望。反之,总这么经济政治反向发力,民营企业和社会对未来的预期是很难好起来的,资金和供应链转移的大趋势也难以扭转。”

  以上。

  刘耘博士的高论,想必大家如果有耐心看到这儿的话,应该已经看完了。这条微博是今天下午三点三十七分发送的,这位刘耘博士,按照其网上公开的资料显示,应当是湖南省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兼院长,今天是个大周末,对于位高权重的刘书记来说,应该是躺在家里舒舒服服地玩着手机,而不用像绝大多数的底层群众一样,仍然为了生计,顶着寒风,冒着大雪,在这样一个病毒随时可能飘进呼吸道的三九天里四处奔波吧!不得不承认,这位刘书记的想法的确挺多的,身居高位的人还真是不一样,我等白身几乎全日无休,日工作时长在十二个小时甚至以上,哪里有刘书记这样的雅兴,躺在床上就能冒出这么多的想法呢?

  本来,如果按照百度百科对于刘书记本人的介绍,其长期从事应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致力于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住房保障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关注一下经济,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毕竟人家名义上是研究这个的嘛!而且,这位刘书记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这些表态当然是好事,但效果如何,我是有所怀疑的。”的确,一个经济学人对民营经济这一块发表点自己的看法,如果结合他的身份,这样表态,的确也是一件好事,毕竟专家学者发声了,给咱们才疏学浅的白身一族指点指点迷津,开发开发头脑,有什么不好的呢?但是,他这些话表面上看起来很美,但是效果如何,在下的确是有所怀疑的。

  第一个怀疑点,企业家到底是不是“自己人”?

  其实这句话,如果换一种说法,那就是,“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作为在下个人而言,这个问题,我是觉得要多角度地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如果从这个层面来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公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那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其家世、财产、社会地位等等如何,都属于中国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确是“自己人”。而宪法当中也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确,包括个体、民营、私营经济等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的确有它值得肯定的作用,虽然这种经济说白了就是私有制经济,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我们不可能完全忽视非公经济可以起到的积极作用,而仅因为我们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抛开历史背景和实际国情,追求它的“清零化”,这不但不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也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相违背,更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单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确需要“一碗水端平”,因为无论公私企业,都是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不会因你是公有企业,我是私营企业,就出现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样的情况,都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论万人大企,还是数人小厂,皆莫能外。如果不在这个层面上“一碗水端平”,那么要出大问题的,中国的法治精神要被破坏,群众要有意见的,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一碗水端平”,是天经地义的事。既然都是中国的企业,守中国的法律,称非公经济体为“自己人”,其实从法律上讲也并无不妥。

  然而,非公经济及其业主,真的就一定是“自己人”么?

  众所周知,我们党有三大法宝: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的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速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我们党采取了保护民族工商业,也即非公经济当中民族资产阶级经济部分的政策,这是由当时的历史环境和实际情况决定的,也是统一战线政策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迅速恢复1840年以来一百一十年战乱带来的无尽创伤,让中国尽快从废墟中重新站立起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自由的新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我们党依然把非公经济业主作为统一战线的对象,总体上实行的依然是保护非公经济的政策,就是因为非公经济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手段,可以帮助我们巩固和完善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变得更美好,在中国对外交往的过程中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在非公企业工作的党员同样为数众多,抓好非公经济,同样有利于党的建设。第三,非公经济的存在,对我国的国防建设,也起到了一定的支援作用,对“武装斗争”也有它自己的好处。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非公经济及其业主也是“自己人”,不是“自己人”的话,为什么要团结,为什么要统一战线?

  但,尽管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把他们看作是“自己人”了吗?

  前面在下已经说了,非公经济的实质,仍然是私有制经济,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里就已经很明确了,我们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仅仅是补充社会主义公有制这道主餐的配菜,只要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一天,这道配菜就永远抢不了C位,仍然只能被称为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基础和主导。刘书记回想起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招商引资大热的那个时期,但不光是他自己一个人,我想很多人都会回想起那个时代吧!只不过,所坐的位置不同,看事情的出发点也就自然不同,可能作为经济学家,刘书记看到的是外资的纷纷进入,非公经济的迅速膨胀,“万元户”啥的层出不穷吧,但是,更多的人看到的是什么?是私营资本借着“国企改制”之机,巧立名目地打通各种关节,将公有制企业变成非公企业,将公有资本变为私有资本,导致大量优秀国企被私有资本侵占鲸吞,大量产业工人从国家的主人变成了艰苦度日的下岗职工,他们的后代进一步沦为社畜打工人,被迫996007,无保障无安全地出卖自己的血汗,被企业主各种折磨刁难,连婚都不敢结,孕都不敢怀,亲人去世都不给批假;大量曾经被人民认可和好评的良心国产品牌被私有资本甚至外国资本巧取豪夺,雪藏冷冻,社会治安急剧变坏,黑恶组织层出不穷,黄赌毒再次大行其道,平民百姓夜里不敢独自上街,家家防盗门入户、铁栅栏上窗,有钱人穷奢极欲,没钱人节衣缩食,甚至冻毙于风雪吧?这一切,难道不是私有制经济想要从公有制经济手里把C位抢过来,变成国家经济基础所采取的手段和带来的后果吗?大力“招商引资”的九十年代,也正是中国贫富差距开始急速分化、工农劳动者地位开始急剧降低,曾在毛主席时期被彻底消灭了的种种丑恶现象以高铁速度死灰复燃年代,这一切,难道私有制经济逃得了罪责?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私有制经济及其业主,他们是“自己人”吗?

  第二个怀疑点,中国的经济到底失没失速?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都不用查阅其他数据,单看中国1960年以来GDP的增长数据,就不难得出答案。1960年,我国GDP为597.16亿美元,人均GDP为89美元,当时正好是三年困难时期末,其后的1961和1962年两年,由于经济处于恢复调整阶段,这两个数据连续两年下降,然而从接下来的1963年开始,这两个数据则是上升趋势为主导,偶有下降。改革开放开始时,我国GDP已达到1495.41亿美元,人均GDP达到156美元,1998年起,我国GDP和人均GDP除2018年外再无下降,1998年两个数据分别为10290.43亿美元和828美元,即使是疫情期间的2020年以后,这几个数据也仍然没有下降,中国反而是全球主要经济体当中唯一一个保持正增长的经济体。如果说一部分地区因为种种原因,在疫情冲击下经济增速有所放缓,还是比较客观的,但如果说是“失速”,那岂不是意味着经济出现停滞,甚至有所下降?面对着中国历年的GDP和人均GDP数据,我真不知道刘书记从哪里得出的“经济失速”这个结论?

  第三个怀疑点,民营企业到底有没有遭遇“歧视性规定”?

  应当说最近二十年来,私有制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井喷期”,各类私有经济体的扎堆出现已经深刻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心态。尤其是习总书记上任后,中国的放管服改革已经深入人心,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已经被大大缩减,各省区市纷纷出台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资金先给非公企业拿,土地先给非公企业批,各种招聘会基本上集中的都是非公企业,非公资本逐渐把公有资本挤到了墙角里,不少私有企业主当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有些企业及企业主在当地可以说一不二,比政府还要管用。如果是遭遇了“歧视性规定”,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哪能这么快?连在海外创业的华侨都开始大批量回流中国了,有这么“歧视”私有制经济吗?甚至,现在不少地方政府都不敢得罪企业家了,都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领导亲自给企业主端茶倒水了,为了保证企业家的利益,宁可把普通劳动群众的利益削减掉一部分,什么违反劳动法的事都能无条件容忍,这叫“歧视性规定”?我看被歧视的是普通工农劳动者才对吧!这位刘书记似乎很担心公私合营“重演”,哀嚎着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要恢复“公私合营”,他究竟在怕什么呢?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份居领导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合营企业的盈余,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应当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和股东股息红利三个方面,加以合理分配。股东的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可占全年盈余总额的25%左右。实行这一伟大政策的背景,是新民主主义制度开始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开始确立,受够了旧中国大小资本家剥削压迫的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迫切呼吁建立“天下为公”的新经济体制,在执行过程中,也充分尊重了企业家本身的意愿,并且还把全年盈余总额的四分之一分给曾经的私有经济业主们,说不好听点,这已经够客气,够给面子了吧?但这么一来,资本家毕竟失去了企业的经营权,也就没法再像解放前那样,在企业里说一不二一手遮天,想怎么欺负工人就怎么欺负工人,想怎么鱼肉老百姓就怎么鱼肉老百姓了,我估计,这才是刘书记真正害怕的地方吧?连企业经营权都没有了,又怎么利用剥削来的剩余价值开豪车住豪宅睡美女,怎么利用自己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所谓“支撑作用”把手伸向国家公权力,从要钱向要权转变,甚至当影子书记影子市长,把人民的家园变成自家的庄园呢?手里没有权力,又怎么开门揖盗,把帝国主义国家的大资本家们再次请进在凄苦黑暗的近代史里挣扎了一百一十年的中国,通过把中国的安全和利益出卖给外人,来谋求自身的荣华富贵呢?

  第四个怀疑点,制度和法律层面到底对民营企业友不友好?

  前面已经说过,私有经济业主是党实行统一战线过程中联合和团结的重要对象,无论宪法还是法律,还是各类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对私有制经济的保护原则,这是不容任何人置喙的铁的事实。按照刘书记的意思,私有制企业好像处处受气的小媳妇一样,但是过去在网上可以免费听歌,现在一首歌就要收费两块钱,个别头部歌手的作品甚至需要开每个月二十几三十几四十几得会员才能收听;过去医院学校全是公立机构,现在私营医院民办学校到处都是;过去女职工怀孕有产假不扣工资,现在企业一听女性没生过孩子招都不招,职工怀孕了想尽办法逼迫对方自动离职;过去企业主得听职代会指挥,现在企业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根本不考虑劳动者是不是愿意能不能接受;过去加班不光有补助还受到表彰,现在加班不光没有加班费甚至是不成文规定......这些不都是事实吗?如果私有经济体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被粗暴或变相剥夺的话,现在的这种种乱象还有存在的空间吗?国家已经不断完善了企业经营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劳动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奇葩经营手段和模式仍然一再出现,到底是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得不到保证,还是企业仗着国家捧着地方宠着,想干嘛就干嘛,根本把法律没放在眼里?这还不是最让我惊奇的,最让我惊奇的,是身为共产党员的刘书记,却对某省向民营企业派出第一书记的做法感到天崩地裂末日来临,不仅如此,他还质疑此举“和现行法律法规有无冲突?对稳定和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有帮助吗?”在社会主义中国,党领导一切,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方针和原则,这是常识,我很不能理解,派个第一书记怎么就让同是共产党员的刘书记这么难受呢?难道是怕第一书记插手企业经营,破坏他所谓的“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经营,不因政策变化导致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被粗暴或变相剥夺”?如果他的担心点在这儿的话,那么很多民营私营企业也都有党委和支部,怎么刘书记对这个事实不难受,偏偏对派遣第一书记这个事情难受得如丧考妣?他在怕什么?失去了党的管理,让企业毫无顾忌地自行其是,违法经营也不管,侵害劳动者权益也不管,插手干预甚至控制地方党政权力也不管,勾结外国损害中国利益也不管,什么什么都不管,就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就对稳定和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有帮助?如果按他的逻辑,党组织向农村选派第一书记,是不是就是破坏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破坏农村基层民主了?农村第一书记他不难受,民营企业的第一书记就让他这么难受?你们见过这么奇葩的逻辑,这么矛盾的表现吗?更何况,第一书记代表的是党组织,不是政府派驻民营企业的钦差大臣,刘书记是不是怕这么一来,有些平时美滋滋的事情就不敢干了?如果你没背弃初心使命,没丧失理想信念,没和党组织貌合神离,对党忠诚老实,那么你怕这个“第一书记”干嘛呢?

  第五个怀疑点,舆论环境和氛围对民营经济到底是有利还是不利?

  由于过去曾经在新闻单位工作过六年的关系,现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喜欢宣传什么人物,报道什么角色,我还是颇有些了解的。过去的媒体,宣传工农群众的多,宣传资本家企业主的少,而现在的媒体,宣传私有经济业主的多,宣传工农群众的少,地方党媒更是不惜在宣传项目、招商、企业家、创业典型等等方面穷尽笔墨。而现在社会上人的观念,特别是年轻人的观念,已经出现了近乎根本性的转变,过去以为国家人民作出贡献,忠诚劳动,辛勤工作为荣,现在以占有财富的多少作为成功标准的衡量,这样的社会舆论环境,还对民营经济,或者用在下总结的词,叫私有制经济,对它究竟有利还是不利,傻子都能想到吧?新中国成立快七十四年了,有哪个历史时期,私有制经济被这么大力度正面宣传报道,被无数平民奉为成功目标的?媒体上私有制经济一片花团锦簇,鲜花掌声此起彼伏,然而经历了毛泽东思想洗礼的中国人民不是傻子,一个东西好还是不好,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称。人民群众在网上诉诉苦,揭露揭露私有制经济领域客观存在的现象,甚至宣传一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私有制经济的评价,在身为共产党员刘书记那里,却成了“喧嚣尘上敌视诋毁资本和民营经济的声音”,你这心脏是玻璃做的吗?别人有点批评词儿,提出点不同意见,就吓得你如临大敌,我真不知道刘书记到底是什么心理?毛主席说过,让群众说话,天塌不下来!一个共产党员,这么害怕群众监督吗?这么听不得老百姓的批评意见吗?更何况,现在的社交媒体几乎都被资本势力把持了,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坚持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被处处打压攻击诋毁,投靠西方怀抱,宣传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声音却大行其道,严重毁坏人民群众三观,支持民营经济主张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的言论有那个被禁言封号了?倒是某爱国网站仅因为在人民网上转载了文章,就遭受无妄之灾,竟被一家地方党媒及其背后金主告上法庭而且败诉,你们看看,哪朝哪代有对私有制经济及其业主这么友好,甚至直接就成为私有制喉舌的舆论环境?

  其实说了这么多怀疑点,刘书记到底想表达的是什么,其实也就不言自明了吧!他其实已经暗示大伙了,私有制经济是受到压制的,是在政治上被打击排挤的对象,“那些五十来岁就交出企业经营决策权的头部民营企业大佬们”是被共产党强逼着交出企业经营权的,中国要“强行霸占”私有制经济,搞所谓“国家垄断”,没了私有制经济,中国的未来就不会好,这不就是他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吗?在此奉劝刘书记一句吧,当你闲极无聊的时候,你不妨放下你昂贵的高级手机,走出你温暖的豪宅,到风雪里去看看人民群众在私有制经济抬头之下真实的生活状态,看看他们是怎么累死累活为你们创造剩余价值的,看看他们的生活在你们的压榨下有多艰难,多看看这些,你也许就不会有这么惊世骇俗的想法了,你终究是个人,不是天上的神仙,你还是要食人间烟火的,别忘了,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是一个共产党员,太把自己当回事了的话,你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民群众的铁巴掌打得嘴歪眼斜口鼻流血的,那样的话,对于你这个知识分子来说,就太不好看了!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

  于辽宁抚顺。



www.haizi.name
责任编辑

发现了错别字? 请选中并且点击Ctrl+Enter发送!

 

 

孩子、家庭、社会。

登陆投稿

免费邮件订阅

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到下面的空格中,点击订阅,关注《海之子》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