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具体真理,没有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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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客观世界具体事物及其规律在具体的人(或人们) 头脑(主观世界)中的正确反映,是主客观的具体统一

  只有具体真理没有绝对真理

  1,真理的定义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百度)

  “客观事物”万万千,可以指代“客观事物”的是什么?“人”有几十亿,用谁的头脑指代?只有具体的客观事物在具体的人的头脑中才会有“反映”。严格地说,真理是客观世界具体事物及其规律在具体的人(或人们) 头脑(主观世界)中的正确反映,是主客观的具体统一。离开了具体的客观事物和具体的人,抽象地笼统地谈客观事物和人就罔谈真理,更无法检验真理的真伪。

  2,实践是获得真理的途径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注1)

  “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 , 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这些知识在古人在外人是直接经验的东西…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因此,就知识的总体说来,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注2)

  人的任何思想都离不开他的经验,哪怕是梦也同他的经验(直接或间接)及文化有关。人无法感知紫外的颜色,因此,哪怕是在梦中也从来不会出现紫外的颜色。神话传说中的神仙和鬼怪也离不开人形。

  3, 实践是认识真理和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和方法;实践也是改造世界的唯一途径和方法。实践是主客观的互动。

  3.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方法(手段),实践活动本身不是真理的标准。人们的认识是否真理,就看它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

  虽然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说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句话。但紧接着他又说,“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有的人只截取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的前一句“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而故意漏掉后面一句“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以及本段的最后一句“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注意,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不是实践活动本身 ,而是对实践结果的鉴别。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实践,同时代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实践,“公有公的实践,婆有婆的实践”实践了就真理了?不看结果?那不就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

  如果不是把实践作为认识客观世界的手段,而是认为真理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就是把实践等同于我们之外的客观世界本身,这是经验批判主义的“原则同格”说,即“我们的自我和环境的不可分割的同格。”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方法(手段),不是真理的标准。

  可以说,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活动(“实践是...活动”),也可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方法(手段)(“实践是...方法”),但实践是主客观的互动,“实践是...标准”的说法不严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说法,只是语言的简洁和上口的表达,它的本意是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通过实践的方法(途径)来检验。

  3.2实践是主客观的互动

  真理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通过互动,主观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因此获得了真理;如果主观错误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即得到的就是谬误。

  通过互动也改造着客观世界,正确地实践对客观世界是建设,错误的实践队客观世界是破坏。

  3.3那么,如何根据实践的结果判断某一理论(思想,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呢?

  3.3.1“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即实践的结果符合理论的指向,符合预期。

  3.3.2理论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即原因(条件)——结果的重复性和必然性。

  3.3.3符合多数认同原则。某些事物不好量化,只能以多数人的观点作为参照,比如在文化艺术领域对“美”的认定。

  3.3.4符合统计学原则。某些事物原因(条件)——结果的重复性是以统计学为依据,符合大概率原则,它并不具备必然性或唯一性。

  3.3.5符合最佳方案,最短路径原则。

  3.3.6符合权衡利弊原则 ,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

  3.3.7符合社会进步原则,符合人性原则,符合各自学科的基本原则等等,,,

  如何根据实践的结果判断某一理论(思想,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不同对象运用不同的鉴别方法,。

  4, 真理既受客观事物的制约,也受到认识主体自身的制约。

  客观事物不是静止的,它始终处在运动中,人们观察客观世界时只是观察到它运动中的某一过程、某一层次、某一片段、某一侧面或某一特征。因此,真理只是反映了客观事物运动中的某一过程、某一层次、某一片段、某一侧面或某一特征。

  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认识手段是有限的,“我们能看到感知到的能量形式加在一起只不过是我们这个宇宙空间百分之四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六既看不到也感觉不到。”(注3)

  虽然人类可以借助望远镜延长人的视力,借助电子显微镜扩大人的视域,借助卫星缩短人与被观察对象的距离,借助计算机加快人的计算速度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但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认识手段终究还是有限的。这些“工具”也只不过是加强或扩大了人的视觉、听觉、等人的感知能力而已,它并没有超越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认识手段(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平衡感)。

  我们所说的真理也只是按照人类文明特有的方式反映着客观世界。

  人的视觉

  人的视觉功能:物体形状、大小、位置、运动轨迹、亮度和色彩等。

  人的眼睛只能感知电磁波的波长为(100)390--(700)800nm, 就是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的波长,人也许永远不会知道红外及紫外究竟是什么样的颜色,无法想象人的眼睛感知电磁波更宽波段时会是什么样的,或许会眼花缭乱吧?(正是人的眼睛感知电磁波的频段恰恰在这个范围,世界才会呈现得如此美丽)。再说人与人感知的颜色未必是完全相同的,还有色相,明亮度及饱和度等的差别。“你敢保证两个人之间对红色的感知是一样得吗?我认为是不一样的”(注3))

  人眼能感受的亮度范围为3--106cd/m2,但每个人感受的亮度范围未必相同。

  人的眼睛只能感知电磁波的波长为(100)390--(700)800nm,但每个人感知电磁波的波长范围及特征频段未必相同,有的对赤色敏感些,有的对蓝色敏感些等。所以,人的视觉只能有限感知客观事物的色彩,而且不同的观察者之间也有差别(色相,明度和饱和度等)。

  其实,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什么色彩,它只是反射(发射)了能被我们的眼睛感知到的某段特定波长的电磁波而已。在某种意义上,正如某位哲人所说,人类永远只能看到“人类的世界”而非世界本身(“物自体”)。

  我们所看到的只是按照人类特有的方式反映的客观世界,甚至每个人所看到的也只是按照他有别于他人的特有的方式反映的客观世界。

  人的听觉

  人的听觉只能感知机械波的波长为20--20000HZ(1000--3000为敏感区域),蝙蝠的听觉范围为1000--120000HZ;猫的听觉范围为60--65000HZ;海豚的听觉范围为150-150000HZ;大象的听觉范围为1--20000HZ。

  假如人的听觉能感知到的机械波的波长涵盖蝙蝠、猫、海豚和大象,那么我们对客观世界的感知会是什么样呢?会不会烦躁不安呢?(正是人能感知到的机械波的范围在这个不宽不窄的区间,我们才能享受到如此美妙的音乐和顺畅的进行语言交流)。其实客观世界本无所谓“声音”,声音只是由空气传播的机械波而已,在没有空气的地方是没有“声音”的。

  人的嗅觉的感知距离只有几米(狗的嗅觉是人的嗅觉的1200倍左右,牠可以感知50米以外,甚至1000米的气味)

  同样,人的味觉,人的触觉也是有别于其他生物的。所以,我们所说的真理也只是按照人类文明特有的方式反映着的客观世界。真理既受客观事物的制约,也受到认识主体自身(认识手段、观察视角、观察者在观察对象中所处的位置等)的制约。

  世界是什么样的?不同的认知者,有不同的回答。蚂蚁永远不可能知道地球是圆的,因为牠不可能绕地球走一圈,牠也无法像人类那样同处在地球各处的同类交流信息,牠也无法借助其他牠所能获知的信息得出地球是圆的这样的结论。当牠知道地球是个球的时候,牠就已经不再是蚂蚁了。同样,人类也不可能知道宇宙的“全貌”(假定有全貌的话)。我们人类就没有局限性吗?能彻底回答“世界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吗?否! 因为世界无限大,我们到不了;因为世界无限小,我们进不去;因为世界有无限的“过去”,也有无限的“将来”,我们陪不了。即便是我们到得了的地方,进得去的地方,陪得了的时候,我们所知晓的也只是按照我们人类特有的方式反映着世界特殊的侧面和特定的过程。人如果能进入到另一维度,那她就不是原来的人了,她感知世界并同外部世界相互沟通的手段也就完全不一样了。人已不是人了,在地球人看来,她已经“精神分裂”,现实的人同时又是虚拟的人的分裂。

  人的生命本来就是蛋白质的一种存在方式,是客观世界中的一种具体的存在形式,是有着自我意识的物质存在。人类(智慧生物)的存在是有限的,因此,人类(智慧生物)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是有限的,接触客观世界的空间是有限的。从有限无法追溯无限来说,在人类(智慧生物)出现之前及之后,宇宙究竟是怎样的,人类(智慧生物)是无法完全把握的。人类(智慧生物)生存的空间是有限的,在她无法“接触到”(哪怕借助仪器等) 的地方宇宙究竟是怎样的,人类(智慧生物)是无法完全把握的。

  我们观察事物状态的时刻我们(观察者)无法不存在。再说,如果在我们生存的本宇宙之外还有“多重宇宙”,我们又如何可能对她有所认知呢?

  “关于多重宇宙假说可能正确的另一个论据是:宇宙微调理论。这是一个在物理,甚至在整个科学领域都广受关注的问题——人类发现在我们观察事物状态的时刻我们(观察者)无法不存在。(也就是不同宇宙有不同的物理规律,我们之所以生活在一个允许观察者存在的本宇宙,也是因为我们无法生活在别的宇宙)”(注5)

  有一种说法,“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这是个伪命题,其所谓的“相对真理”是无限的,永远也完不成的。只有有限的东西才有总和,永远也完不成的,无限的东西哪来“总和”?这里所谓的绝对真理是一个抽象的真理。

  所以,没有绝对真理。

  5, 没有主观真理,也没有客观真理,真理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产物,真理是主客观的具体统一。

  5.1真理是客观事物在主观世界中的正确反映。主观世界只是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某一具体过程、某一具体层次、某一具体片段、某一具体侧面或某一具体特征。主观世界永远不可能完全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全貌”。在这个意义上真理总是“残缺”的。

  真理之所以称为真理,是她包含了客观事物本身的某一具体过程、某一具体层次、某一具体片段、某一具体侧面或某一具体特征。但她对客观事物某一具体过程、某一具体片段、某一具体侧面或 某一具体特征的反映方式——语言表达、知识结构、意念、潜意识、视角、影象、色彩、思维方式、文化取向、逻辑结构等同反映者的具体“个性”分不开。

  当然,没有语言,规律也客观存在,但没有语言,人们之间无法谈论指称规律,人类眼中的规律也无从表现。只是以语言形式表现的真理命题,不是规律现象的完整表述,只是规律的语言部分,或者说只是规律的概念属性。

  正如时间的本质是事物的运动过程,空间的本质是事物存在的位置,时间和空间是事物存在的方式。不同的事物有着不同的运动过程和位置,是各有各的时间和各有各的空间,世界上不存在统一的时间和空间,也不存在绝对的时间和空间,只有具体的时间和空间。然而我们对时间和空间的表述,即“语言形式表现的真理命题”是这样的:不同事物运动过程的长短和变化快慢的比较就是时间的度量,比如时、分、秒,年、月、日。不同事物存在的位置和运动的范围的比较就是空间的度量,比如米、厘米、毫米,立方米、立方厘米、立方毫米。

  但时间同时间的度量不是一回事,空间同空间的度量不是一回事。时间和空间是客观存在,但对时间或空间的表述就是“度量”,必须人为的确定一个参照物。这就是人类特有的“反映方式”。

  真理是人类主观世界对客观世界具体事物的正确反映。公理、定律、规律等是对具体事物(有限事物)的抽象(综合、推演),因此,它不是抽象真理,它是具体真理。

  真理是具体的“反映者”运用人类文明特有的反映方式对具体的客观事物的某一具体过程、某一具体层次、某一具体片段、某一具体侧面或某一具体特征的正确反映。

  真理既受客观事物的制约,也受到观察者主观的制约,没有不包含认识主体特质的客观真理,也没有不包含客观世界某种本质的主观真理,真理是主客观的具体统一。 因此,既没有“主观真理”,也没有“客观真理”,只有具体真理!客观真理或主观真理的说法都是不严谨的。

  镜子里的你是真的吗?你一定会说是真的。早前走进上海大世界大门后,可以看到十面“哈哈镜”,你在十面“哈哈镜”中就有十种不同的样子。客观世界在不同的人的意识中的反映也许比同一个你在“哈哈镜”中的“反映”更多样,更怪异。

  镜子里的你是真的吗?你一定会说是真的,至少它还能分辨出大人或小孩,男人或女人,穿的是红衣服还是白衣服,但镜子里你的左右与真的你是相反的。镜子里的你是真的吗?是的,但镜子里的你仅仅是你的平面形象,不是你自己。你思考,镜子里的你没有反应;你说话,镜子里的你嘴巴在动,但没有声音...镜子只是以它特有的方式反映你的某一特征。同理,人也只能以人特有的方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某一具体过程、某一具体层次、某一具体片段、某一具体侧面或某一具体特征...

  5.2 真理是具体的,只有具体真理,没有抽象真理

  没有抽象的实践,只有具体的实践;具体的实践是由具体的人(人们)针对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进行的。

  真理的客观对象是具体的,真理的认识主体也是具体的,因为实践的对象是具体的,实践的主体也是具体的。离开了具体事物和具体的认识主体抽象的笼统的客体或主体是不存在的。实践是具体的,真理也必然是具体的。

  离开了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具体的认识对象),离开了主观世界具体的人(具体的认识主体),真理就无从谈起。

  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主观和客观两者缺一不可。因此,真理总包含认识主体的“个(属)性”(而且只有具体的认识主体)。真理也总包含客观世界的“个(属)性”(客观世界也总是具体的)。从这两方面来说,真理总是具体的,没有抽象的真理。

  “照片”是客观景物同“照相机”互动的结果。“照片”既不是客观景物本身,也不是照相机“自说自话”的结果。随着“照相机”的不断“升级”,“照片”也不断接近客观“景物”,但“照片”永远只是“照片”,只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所以,传统唯传统唯物论者抽象的所谓“真理”是没有的,只有具体真理,只有具体的“照片”!

  5.3真理是发展的,认识真理是一个由低阶到高阶的过程,没有终极真理。 因为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是一个过程,又因为实践也是一个过程。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注2)

  真理是时代的产物,真理随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客观世界不是静止的,它是永无止境的一个运动过程; 人类的实践活动也是一个不断深入不断发展的过程;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方式、手段也是一个不断丰富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真理是一个过程,没有终极真理。

  真理只是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某个具体过程,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某个具体层次, 某个具体发展阶段。主观世界永远不可能反映客观世界的“全貌”, 在这个意义上,真理总是“残缺”的。所以,没有终极真理。

  没有永恒的真理,施一公教授这么说:

  人类社会还是“青少年”,你能说,现在我们对世界的认知,现在我们认为的真理已经不会再改变了?(注3)

  “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注2)

  真理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无法最终完成的过程。人类认识真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永远也不会终结,所以,我们把认识真理过程中的每一步看作是低阶到高阶的过程。彩色照片比黑白照片更真实地反映了被摄对象,彩色录像比彩色照片更真实地反映了被摄对象;他们都是“真理”,但后者比前者包了含更多的客体信息,比前者更真实反映了客观事物,因而它的“阶”更高。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注2)这里说的就是真理的阶,认识的过程就是不断地从低阶到高阶的过程。

  2020年10月30日晚,科学史家、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科学史系主任吴国盛在人文清华讲坛,发表名为《我们对科学有多少误解?》的主题演讲,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人们一般认为科学理论是正确的理论,这种说法对吗 ?也不能说全错。但是,科学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一种理论在某一个阶段是正确的,后来可能被证明是错的,新的理论使旧的理论变得局部正确,而不是绝对正确。

  像牛顿力学,它在诞生时是标准的科学理论,但是有了相对论以后,就变成局部正确的理论。还有,因为哥白尼的伟大学说“日心说”,我们就很容易丑化哥白尼的对立面——托勒密的“地心说”。可事实上,地心说是古代世界最伟大的科学理论之一,它把数学模型和天文观测相结合,是一个标准的科学理论。不能因为地心说被否认了,日心说被接受了就说地心说不是科学理论。今天我们知道宇宙没有中心,所以日心说其实也不完全正确,宇宙没有中心,也就无所谓地心日心了。”(注5)

  没有终极真理!

  7,真理的“个性”及“各有各的真理”

  真理只是反映某一具体事物的某一具体过程、某一具体层次、某一具体片段、某一具体侧面或某一具体特征。但真理所反映的某一具体事物的哪一过程哪一或哪些片段,哪一或哪些侧面,哪一或那些特征又受反映者(主观)的“个性”制约。就是说,真理的内涵受认识主体“个性”的制约。

  真理在认识主体主观世界中的反映方式受不受反映者(主观)的“个性”制约呢?

  同一客观事物在不同的认识主体中的反映也是有差别的,就这一点而言,可以说是“各有各的真理”,反映总是带有反映者的“个性”。每个人对声音的感受由于听觉器官接收声波的频带有差异,他们对音色的感受就会有差异(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能听懂别人讲的话)。每个人对颜色的感受由于视觉器官接收电磁波的频带有差异,他们对颜色的感受就会有差异(电脑和电视机都有调色的功能,以适应使用者的“偏好”)。(色相,明度,和饱和度)。瞎子的听觉和聋子的视觉比常人要好。

  不同的人感知到的色彩和音色是完全一样的吗?“大致一样”“几乎一样”但不能完全一样。“你敢保证两个人之间对红色的感知是一样得吗?我认为是不一样的”(注3))

  “螳螂虾拥有动物王国最复杂的眼睛,而且它的眼睛非常特别,能分辨几种类型的光线,包括红外线和紫外线等。这种甲壳类动物有着非同寻常的视力,它的色觉(color vision)绝对比人类略胜一筹,能够分辨出12种颜色,探测出6种光震现象,能够通过眼睛的三个不同部位看物体。而且这种甲壳纲动物的视觉具有先天优势,能看见偏振光(polarized light),而据称目前除螳螂虾外还没有任何一种被人们所认识的动物能看见这种光线。因此它们的视图是多部位、多角度的视图。”(注3)

  螳螂虾所看到的同人所看得到“图像”是不一样的,这种“不一样”既表现在她们“图像”反映的是客观事物不同的侧面或特征,又表现在她们的“图像”形式上的差异。

  “其实这些生物它的感知世界和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注3)

  色盲人眼中的景物同正常人眼中的景物是有差别的; 蜻蜓复眼中的景物同人眼中的景物是有差别的; 螳螂虾眼中的景物同人眼中的景物也是有差别的,那么,究竟谁眼中的景物更接近真实的景物呢?——从不同的侧面看,就会有不同的结论。“眼见为实”,我们“看”到的是真的吗?是真的!但“谁”更真呢?

  蜻蜓也能按照牠所特有的反映方式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蜻蜓有蜻蜓的真理。

  蜜蜂也能按照牠所特有的反映方式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蜜蜂有蜜蜂的真理。

  人也能按照他所特有的反映方式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人有人的真理。

  蜻蜓所映的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同蜜蜂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是有差别的;人所映的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在内涵和方式上同动物所映的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也是不同的,人有人的真理。瞎子所映的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与聋子所映的客观事物的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也是有差别的。甚至张三有张三的真理,李四有李四的真理——没有真理的动物,没有真理的人都是无法生存的,她们都有真理,又“各有各的真理”。

  我们所看到的物体的颜色既反映了物体自身反射(或发射)了不同波长的电磁波这一客观特性,又反映了人的眼睛所特有的反映方式。进一步说,物体自身本无所谓什么颜色,它只是反射(或发射)了一定波段的电磁波而已。不同波长的电磁波作用于人眼,人眼就有了颜色的区分。我们所谓的颜色同我们眼睛的特性是分不开的。

  “物自体” 独立于认识主体而存在,而人对“物自体”的表述(真理)是两回事,就像时间(即事物的运动过程)本身,与人们对事物运动过程的表述——时间的度量是两回事一样。

  真理在主观世界中的反映方式,同样受认识主体“个性”的制约。

  真理的内涵及其反映方式因认识主体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是“各有各的真理”了。

  当然,真理也不是纯主观的,客观事物独立于认识主体而存在,不依赖认识主体而存在,所谓“客观世界因“我”而存在”,只能是“我”的反映方式,反映侧面(过程)因“我”而异而已。离开了客观事物的认识何谈真理。

  真理是主客观的具体统一,它既不是客观事物本身,也不是主观世界自己。

  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注6)

  “唯物论者”往往忽视“主观”的一面,往往把“我”剔除在外。我们所说的世界,其实是客观世界作用于我们主观世界,在我们主观世界上的反映——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离开我们主观世界的“纯”客观世界是什么样,我们无法描述。

  旧唯物主义“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忽视了真理是主客观的统一中“客观”一面;唯心主义夸大了真理是主客观的统一中“主观”的一面。

  8,驳上帝真理论

  “上帝”在哪里?人形的上帝是虚拟的,不存在的。宇宙间必有高于人的智慧生物存在,但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限的存在,都不能和无限的宇宙相提并论。哪来“万能的上帝”!

  不能因为地球的存在,人的诞生有多么偶然,就认为有上帝存在,是上帝创造了人。宇宙是无限的,客观世界是无限的,因此有无限的偶然性,而无限的偶然性就是必然性。地球的存在和人的诞生是必然的,人不是上帝创造的。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说:神性不过是人性,宗教是人性的异化,是人创造了上帝,而非上帝创造人。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通过自然力的人格化,产生了最初的神。

  人有穷尽真理的欲望,对无法解释的现象推给了神;人有摆脱困境的欲望,把解救的希望推给了神。难道不是吗? 随着科学的飞速发展,人们头脑中留给“神”的地盘越来越小了。

  现有已知所有的神的概念,都能能追溯到某一个或者几个人创造的书籍或者故事里。

  9, 驳圣人真理论

  所谓“圣人”,只是比同时代的人更智慧,更有知识,掌握了更多真理,但他无法超越时代的局限,孔夫子无法预言资本主义的产生,因为他还没有经历工业革命的实践。

  先知真理论(圣人真理论的翻版),从认识的来源来说,先知所在的时代,所在的环境,科学远远落后于现代,他们能比现代人更了解世界?

  10,坚持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

  由于真理 有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必然是一元的。也就是说, 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也无论真理的表达方式有多大差异,但只有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某个具体过程,某些具体片段,某些具体侧面,某些具体特征,某个具体层次, 某个具体发展阶段的认识才是真理。

  真理有“阶”,只是说,真理是发展的,真理有高低之分,真理有深浅之分。“各有各的真理”,只是说,真理的反映方式及其内涵因认识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但真理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真理表达的多样性并没有否定真理的客观内涵,而是丰富了真理的客观内涵。“各有各的真理”同样没有否定真理的客观内涵,同样是丰富了真理的客观内涵。

  真理是一元的, 因此,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 不以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说, 真理没有阶级性。

  真理多元论主张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可以有不同的真理, 真理因人而异。真理多元论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综上,

  真理既受客观事物的制约,也受到观察者主观的制约。

  客观世界是无限的,它的空间是无限的,它的运动变化过程也是无限的,而人类(智慧生物)只是具体的有限的存在。

  从有限无法追溯无限来说,

  从昆虫有昆虫的真理来说,从人有人的真理来说,从“各有各的真理”来说,

  从真理都包含认识主体“主观”的一面来说,

  从真理也只是客观世界自身具有自我意识和“反思”特性的一个现象来说,

  从生命只是蛋白质的一种存在方式,人类本身只是世间万物之内的一个特殊存在来说,

  从真理是一个过程来说(客观世界是一个运动过程,实践是一个过程,认识真理是一个过程),

  没有绝对真理!没有终极真理!也没有抽象真理,只有具体真理!

  注释:

  注1,《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1963年5月在修改《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时增写的一段话。1964年6月收入《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

  注2,毛泽东《实践论》1937年7月

  注3,施一公在“未来世界论坛大会上的演讲”

  注4,摘自《天文在线》“我们生活在多元宇宙中?只是为何,4个原因为你解答”

  注5,吴国盛在人文清华讲坛,《我们对科学有多少误解?》的主题演讲

  注6,选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4─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月6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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