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年底讨薪之路:“我们的工钱去哪了?”

农民工的年底讨薪之路:“我们的工钱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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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前本是家家告别一年的辛劳,回家团圆的时候,但是当我年前回家,听到最多的却是母亲抱怨——“工钱又没结到”“老板又把我拉黑了”“这几年的钱越来越难要了”。

  一、 辛苦一整年,岁末讨薪难。

  我的家乡位于祖国的大西北、天山脚下——新疆的中部小城。近年来大量的道路、建筑、园区建设需要大量的工程设备,我母亲便是做浇灌、降尘相关机械工作。跟着工地做工程,母亲需要在一年之春工地开工就上工,一直干到年底气温降低工程暂停而结束,辛苦一整年,报酬却是一年比一年难拿。年前回家,笔者母亲和一些亲戚纷纷抱怨道,别说今年,就是几年前的工钱到现在都还没交付。为什么会这样?本文正是经由笔者的亲身经历,展开叙述。

  二、 为什么农民工屡遭欠薪,为什么农民工讨薪困难?

  原因之一是建筑行业承包关系的阶梯式造成的混乱。

  笔者跟随母亲参与了几次讨薪,在承包商和建筑企业的拉扯中,工程款被企业拖欠的情况十分普遍。建筑行业大多是“建筑单位——承包商”的招投标承包模式,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在一些市政工程中更甚,拖欠的工程款只能由下游承包企业垫资,如此层层分包下去,上游资金链断裂直接导致包工头和工人的工资无法得到保证。一个工地的包工头告诉我们:“这两年的工程钱发的越来越慢,今年的工钱我垫了几十万了,年底再不发我就带着工人去总部要账去!”

  此外,笔者在与包工头交流时发现,开发商或市政将建设项目工程发包给有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根据施工需要将建设工程划分为小项目分包给多个包工头。这里,开发商或市政单位将工钱发放给建筑公司,而建筑公司是否将工钱足量按时给付包工头和工人,开发商往往对此并不知情。笔者在跟随包工头前往工程开发商总部要账时,了解到总部早已将工钱超额拨给了建筑公司,然而建筑公司却迟迟没有给付下游包工头工钱。在这个层层发包的过程中,分包的层级越多、违法转包的次数越多,工程款和工资给付的问题就越严重。

  早在三年前,笔者在湖北调研时,就发现建筑行业的“三角债”现象尤其严重,这在笔者家乡的建筑行业也普遍存在。市政财政不支却大搞“政绩工程”,或开发商的效益不好而负债开发时,项目款给付往往会滞后,这导致下游的承包商拿不到工程款的同时又欠工人的工钱,同时建筑企业的银行贷款又迟迟难以还款,最终导致项目资金链断裂,工程暂缓甚至停滞。建筑行业这种阶梯式的发包结构,尤其是市政的建设项目,一旦层层环节的资金都延迟给付,那么无疑工人的工钱发放也面临风险。

  原因之二是建筑行业中劳动关系的混乱。

  如上文所述,建筑行业中的资金链条是通过层层发包、转包等形式,这个链条只要有一个地方出问题,那么工人的工资就会被拖欠。笔者多次跟随工人讨薪交谈之余,了解到,许多工人认为“我跟谁做的活就找谁要钱”,因此在讨工资时工人往往只“认”包工头(工人称之为小老板)。但是,工人和包工头虽然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是二者通常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口头答应或不正规的凭据。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是将工资统一拨给包工头,由包工头统筹给付工人,具体表现为工人和包工头达成口头契约,包工头给工人打欠条,年底统一发放。母亲的工友中,工地的包工头年底跑路已经屡见不鲜,大量的恶意欠薪、企业盈利状态差而没钱给包工头发工钱等现象,这些都增加了工人向包工头讨薪的风险和难度。

  建筑行业劳动关系的混乱又表现为工人到底是同建筑公司还是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多年以来,建筑企业和工人形成一种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多表现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年付、工资由包工头代发等,这无疑增加了工资给付的风险。

  两年前,笔者同母亲前往工地初次做工时,笔者要求工地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地甚至拿不出同工人的合同模板,最后是笔者在现场手写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责、工作内容、工资给付等内容。同我们签订合同的是建筑公司的承包老板,但在年底要工钱时,每当我母亲给老板打电话都会被推脱给包工头,包工头又拖延说老板没有给付工程款,这种反复拉扯正是建筑行业劳动关系混乱的体现。此外,在家乡一个大学城建设项目中,因为资金链断裂,大量的工人工资无法交付,工人随即建成微信群约定“堵老板”来讨工资,最后老板堵到了,但是很多流动农民工由于没有和工地签订劳动合同,在当场无法结到工钱,如今老板跑路,结钱更是遥遥无期。

  原因之三是劳动管理部门的权限不明,管理力度欠佳。

  当工人被欠薪时,他们往往会打12345市民热线处理,市民热线则会委托劳动局出面协调或责令包工头立即给付工人工资,但是遇到恶意欠薪时,这种协调或责令整改的违法成本很低,劳动局也起不到太大作用。此时才会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而司法程序复杂,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起步,工人又不能将全部的时间寄托于过去干的活上,工人既不懂行政诉讼程序,又和发包单位耗不起时间,维权困难,时效慢,周期长,成本高,多数遭欠薪的工人只能望而却步,吃哑巴亏。

  实际处理过程中,市政或公安部门面对欠薪单位大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只有在遇到始终不配合交付工资的企业才会进入劳动仲裁或司法过程,这时才有一定强制力手段。然而这样的做法由于缺乏威慑力,违反成本低,很难使得一些“老赖”企业按时结款,甚至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些企业老板恶意欠薪的气焰。笔者的小叔就曾遭遇恶意欠薪,他的机械做完市政绿化工程后,由于是给包工头干活,包工头表示也没有收到上面单位的工程款,他只能向上面的平台公司要账,平台公司老板说没钱并叫嚣“就算你们告到法院我也是没钱”,之后又推脱给市政,市政的环境、交通、劳动等不同部门互相推脱,迟迟没有结工程款项。最终他只能将诸部门和公司诉诸法院,折腾了一年半才拿上工钱。

  原因之四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且没有工会,没有媒体,缺乏发声渠道,利益诉求得不到重视。

  由于建筑行业的工人大多是农民工,他们对于除自身工作技能之外的知识了解十分有限,法律知识则更为欠缺。笔者母亲的许多工友告诉我,他们好几次在与包工头、用工企业打交道中吃过“不懂法”的亏,或被单位欺骗扣薪,或被单位签订不对等合同甚至不签合同,他们在被拖欠工资时很多拿不出企业欠薪的证据,只能凭借第一反应找包工头或小老板要工钱。在个人讨薪无门后,往往采取工人联合堵门、谈判甚至上访的形式讨要工钱。笔者和这些讨薪工人交流中,了解到他们一方面自觉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做工单位主要是大型建筑企业或政府的平台公司,他们也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即便打官司也打不赢。

  在讨薪的实践中,工人们第一时间都是先个人找老板要账,或打电话或前往项目部直接找老板,实在要不到才会找市民热线或劳动局。工人大多数时间是个体化地自行追讨,采用法律手段的很少,会借助媒体舆论来帮助讨薪的则更少。笔者的小叔就曾遭遇过一项恶意欠薪,三年前做工的工钱一直拖欠,考虑到司法途径时间长成本高,小叔无奈之余委托笔者将工程企业和包工头欠薪的事件情况发到市长信箱及地区媒体网站,迫于舆论监督压力和后续承包项目的信用压力,工程单位同意“先撤稿,后打款”,最后讨到了工钱。

  由于农民工的做工方式是流动的,很难形成统一组织,更没有工会为他们维权,因此在自身权利遭遇损害时,缺乏维权相关知识的工人们也找不到发声渠道,难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 讨薪的方式:底层抗争的逻辑

  在上文中,笔者的观察和亲身经验可以总结出几种讨薪方式,笔者暂且将其划为三类。第一类是借助公权力的方式讨薪,如上访、12345、官媒监督通道、诉讼等;第二类是强力式讨薪,如工人联合围追堵截,甚至造成工人和企业的冲突等;第三类则是表演式讨薪,如工人带着一家老小前往工程单位讨薪,或工头带着农民工向建筑企业要工钱等。

  不论是行业的乱象,还是政府管理缺位,又或是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各类失范现象的最大受害者是大量的底层民工。不妨在此反问,如果被拖欠工资的是教师、医生、律师,这些群体会采取何种行动?为何被拖欠工资的往往是农民工而不是上述群体?显而易见,因为农民工是弱者,他们大量处于社会底层,在飞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他们成了失语者,身体的进城没有导致他们身份的进城 ,农民工实质上的弱者身份仍然没有得到改变。

  但是这个问题却不能这么简单地回答了之,在社会转型、城乡二元对立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关注农民工的讨薪问题,完善近3亿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相关权益,建立健全相关维权机制,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完成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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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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