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元:两种生产理论的当代阐释——重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张三元:两种生产理论的当代阐释——重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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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可以把两种生产合乎逻辑地概括为生产力的两个方面,即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的合力构成人类历史的最终动力,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经济的持续发展最终取决于文化发展,特别是取决于蕴含于文化之中的价值体系。社会核心价值观是文化生产力的“内核”和“核动力”

  [摘 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可以把两种生产合乎逻辑地概括为生产力的两个方面,即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的合力构成人类历史的最终动力,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经济的持续发展最终取决于文化发展,特别是取决于蕴含于文化之中的价值体系。社会核心价值观是文化生产力的“内核”和“核动力”。

  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构成要素,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精神实质。两种生产理论,耳熟能详,但它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人认为这个理论一旦成立,就等于马克思恩格斯否定了自己的历史一元论而陷入历史多元论的窠臼。而且,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解读,特别是对第二种生产的含义以及两种生产辩证关系的理解是不完全、不准确的。今天,重新学习和研究这个理论,可以获得全新的理解和巨大的启迪。这个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是完整准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钥匙,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基础。

  

  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思想,而且是马克思恩格斯从一开始合作时就确立的共同的思想,是他们“共同的见解”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这在他们第一次真正合作的巨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可以得到证明。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社会历史的三个事实或三个关系。其中,“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和“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是两个最基本的方面,可以把第二个方面即“新的需要的产生”看作是一种“中介”因素。正是由于这个“中介”因素,才使两种生产内在地统一起来,构成“生命的生产”的现实过程,构成人的存在方式。应该说,两种生产理论在这里已经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论述。马克思在后来的《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著作中,这个理论又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

  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第一版序言中全面地阐述了这个“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这个理论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恩格斯只是“实现遗愿”,但“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恩格斯的贡献不在于他“全面地阐述”了这个理论,而在于他发展了这个理论。只有在《起源》的具体语境中,才能把握恩格斯对这个理论的发展及其深刻意义。

  在《形态》中,马克思完成了对第一种生产的论述,从而奠定了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力理论的基础。而在《起源》中,恩格斯对第二种生产的阐发赋予了生产力理论以崭新的视角和内涵。一方面,仅仅通过“劳动”获取自己生存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人不可能真正地摆脱自然界而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尽管马克思在《形态》中认为,人把自己同动物区别开来的根本标志是生产物质生活资料,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越来越意识到一个客观事实:人类如果不能实现对自然界的超越,就不可能超越自身。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必然要求,但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更重要的还是社会存在物。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只有在人具有意识的时候才开始的。另一方面,“人自身的生产”作为人类种的延续,是一个漫长的文明进化之旅,因为人是一种文化存在物——这是一个崭新的视角!在人们对两种生产理论的理解中,几乎都把“人自身的生产”看成是纯粹的人类种的延续,就像动物种的延续一样,而没有看到恩格斯赋予其中的深刻的文化意蕴。

  在恩格斯看来,“人自身的生产”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生产人类的生命个体,实现种的繁衍;二是使人作为一种现实的、一定生产关系中的人再生产出来,即再生产出人的全面的社会关系,亦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起源》第九章《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是全书的结论,也是全书的“眼”,体现了恩格斯写作这部著作的真实意图。在《起源》中,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变迁的考察,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这种考察和揭示,是通过对两种生产特别是对“人自身的生产”的考察和揭示来实现的。在这里,“人自身的生产”超越了作为自然存在物的、纯粹的人类种的繁衍的狭隘界限,成为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跃迁的动力,其中,文化是核心因素。在这个意义上,人是一种文化存在物。因此,这是一部文明史,也是一部文化史。

  之所以说《起源》是一部文化史,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恩格斯写作这部著作与摩尔根的代表作《古代社会》有直接的关系。大家知道,摩尔根是文化人类学进化论派的代表人物,他在《古代社会》中提出了进化论学说。摩尔根在研究中“注意将落后部落的文化和先进民族的文化加以对照”,得出了“人类经验的成果在相同文化阶段上的一切时代和地区中都是基本相同的”的重要结论。既然摩尔根研究的是人类文化,那么,恩格斯研究的当然也是人类文化。其二,在《起源》中,“文明”一词频繁出现,而“文化”一词只出现过三次,除了两次是“文化民族”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章标题《史前各文化阶段》中使用的“文化”一词。一般认为,恩格斯在这里是在文明的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的。从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细加考察却不然。问题是,恩格斯为什么不在该章标题中直接使用“文明”一词,或者,恩格斯在论述过程中为什么不使用“文化”一词呢?笔者认为,恩格斯这么处理是大有深意的。只要认真研讨《起源》就可以发现,无论是在整体上,还是在细节上,恩格斯表面上论述的是文明史,实际上论述的是文化史——这是恩格斯发现的唯物史观的新视域。没有这个视域,唯物史观至少是不完整的。这就涉及到文明与文化的关系问题。林剑教授认为:“文化相对于文明而言,其功能在于它的‘化’,文明相对于文化而言.其功能在于它的‘明’。文化的‘化’通常表达的是‘文’对人和物的培养与化育功能,文明的‘明’通常表达的是物对‘文’的彰显功能。一定的文明以一定的文化的存在为基础,文化是文明的精神灵魂与精神内核,而一定的文明则表现一定的文化,文明是文化的表现方式、记录与传承方式。”这种理解是恰当的。这也正是《起源》表达的观点。家庭、氏族、分工、交往、商品生产、阶级、国家等文明成果,都是文化的凝结和彰显,文化无所不在。如果说文化是阳光、水分、空气,那么,文明则是生命。没有阳光、空气、水分,生命就不存在。没有文化的浸润,文明则失去了根基。可以把文明看成是由文化转化而来的现实的成果——以物质的方式呈现。恩格斯早在《反杜林论》中就表达了这种思想。“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都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这是恩格斯的一句名言。那么,“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指的是什么呢?恩格斯接着论述了摩擦生火、蒸汽机等生产工具或物质成果和社会领域的解放以及人的发展的关系。摩擦生火、蒸汽机可视为一种文明的符号,其本身并不是文化,但它们是文化的化身和标识,是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等的凝结。而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等就是文化。譬如,我们之所以提倡保护古城墙,不是因为古城墙是一个物质的东西,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文化,或者说,它体现了一种文化。尽管文化与文明之间有诸多不同,但两者之间的天然联系是割不断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起源》所论述的文明史其实是一部文化史。

  至于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为何很少使用“文化”一词,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对“文化史”观的警惕。这种分析是有道理的。当时的“文化史”观念具有唯心史观的倾向,因而遭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到“文化史”这一概念时,都是在贬义的意义上使用的。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建构和发展“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过程中,不可能不感触到“文化”之于人以及社会的培育和浸润。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合作过程中在这一方面有所遗憾的话,那么,可以把《起源》看成是恩格斯对这个遗憾的弥补。

  文化之于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被称做人不断解放自身的历程”!卡西尔的这个结论可谓深刻。在《起源》中,文化成为人类社会动力系统中的重要因子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尺。这从摩尔根和恩格斯对人类文明史的分期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在摩尔根和恩格斯看来,人类从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再到文明时代的重要驱动力和显著特征,就是文化因子的不断积淀和发展;文明时代的显著标志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工业和艺术无疑是文明的符号,是文化的彰显,但工业和艺术又是两种截然不同而又密不可分的文明形式,前者是物质生产的结果,后者是精神生产或文化生产的结晶。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共同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根据马克思这个重要论述,我们可以把两种生产概括为生产力的两个方面或称两个因素: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

  

  文化生产力这一概念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来的,而是从他们的思想中合乎逻辑地引申出来的,因为在他们的思想中内在地包含着这一内容。之所以从中引申出文化生产力这一概念,是为了强调文化生产或精神生产的独立性和重要性。

  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中,生产力是一个系统,具有复杂性。在这个系统之中,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两个基本维度。但是,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有差别的,是有差别的统一。“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马克思明确告诉我们,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表现为两者的内涵和价值取向不同。物质生产力是指人们通过劳动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它以物的增殖为首要价值,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为直接目标。马克思往往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生产力概念的,这也是人们常常把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等同起来的重要原因。文化生产力则是指人们通过劳动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能力,它以丰富人的精神生活为直接目标,以提高人的精神素质为首要价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价值取向。尽管文化生产力创造和提供的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必须借助物质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提供给社会享用,但就其内容来讲,却是非物质性的。因此,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不同的,不能把两者混淆起来,也不能把文化生产力看成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新的更高层次的形态。文化生产力只是社会生产力中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因素。

  但是,必须把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看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形态》中说得十分清楚:这不是三个阶段,而是三个方面或本文是把文化生产和精神生产看成同义词。一般认为,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前者更多地具有客观物质性,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思想意识性。其实,从文化生产力的角度而言,文化概念和精神概念是等同的,因而文化生产和精神生产当然也可以等同。

  三个因素,而且,自从人类产生时起,这三个方面或三个因素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任何时候,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都不是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它们总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推动人类历史缓缓前行。在《起源》中,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交融在一起的,无法分清哪些文明成果是物质劳动的产物,哪些文明成果是精神劳动的产物,只知道,一切文明成果都是两者合力的结果。物质生产力没有文化生产力的引导,就没有质和量的提高;文化生产力没有物质生产力的支撑,就是一些幻想家的梦中呢喃。传统的生产力理论,撇开了人以及文化的因素,使生产力沦为物质生产力或经济生产力,从而导致生产力彻底的物化——从根本上偏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生产力理论,并进而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

  文化是在劳动中创造的,是和劳动一起在劳动中被人创造出来的。文化使劳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但唯物史观认为,只能用社会存在去解释社会意识,而不是相反,因而,文化生产必须以物质生产为前提,文化生产力必须以物质生产力为基础。对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形态》等著作中有全面深刻的论述。马克思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一方面,人的解放只能建立在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尽管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纺机是一种文明的符号,是文化的载体,但在马克思看来,它们更多的是代表一种先进的物质生产力。另一方面,精神生产或文化生产只有在“人们物质行动”中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因此,离开物质生产奢谈文化生产或精神生产是不现实的。可以说,在《起源》中,这一思想体现得尤为充分。恩格斯在谈论文明或文化时,总是把物质生产或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置于基础地位。

  文化生产力在物质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出来又对物质生产力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与一般意义上的反作用不同,它是灵魂对于肉体的意义,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其一,任何时候,物质生产都不是纯粹的,都渗杂着文化的因素;没有文化的物质生产是根本不存在的。马克思指出:“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在一定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需要;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满足需要的方式。也就是说,文化生产力构成物质生产力的直接动力。其二,文化生产力的直接目标是发展人,而文化则构成了人的精神内核。因此,文化对物质生产的反作用,实际上是人对物质生产的决定作用。没有一定的文化——一定的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思维方式等,物质生产力连展开都是一个问题,更遑论发展。正像英克尔所言,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作为现代化最显著标志的科学技术以及管理方式等,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没有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他们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其三,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后,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文化生产力是一种文化经济力,即文化生产力在实现以“文”化“人”的同时,还是一种物质生产力,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我们现在所讲的文化产业,实际上就包含着这一内容。

  文化生产力对物质生产力的反作用,还集中体现在文化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上。一方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形式之一,在适应和推动物质生产力变革的过程中常常表现出复杂的特点。意识形态诸形式与物质生产力的联系有紧密与间接之分,对物质生产力的反映有敏锐与迟钝、迅捷而缓慢之别,呈现出不同的关系状态;另一方面,在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生产力和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写道:“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荣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马克思以古希腊为例来证明这种不平衡性实际上是一种规律。古希腊的物质生产力水平并不高,但它却创造了灿烂的文化——神话和史诗,相反,当物质生产力更为发展之后,古希腊的神话和史诗却走向了衰落。恩格斯也以英国和德国为例,说明“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可以从意识形态诸形式与经济基础关系的特殊性以及精神生产的特殊性中找到答案。这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同样存在着发展先进文化的可能性。

  

  “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概括。如果当时所讲的生产力主要是指物质生产力的话,那么,当我们今天赋予生产力以文化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时,其时代精神就得到进一步彰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必须看到,经济建设离不开文化建设。一方面,经济上的强大不等于综合国力的强大。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强国,必须是在经济强大的同时,文化软实力也随之强大起来。另一方面,经济的持续发展最终取决于文化发展,特别是取决于蕴含于文化之中的价值体系。在这一方面,丹尼尔·贝尔的论述是有效的:“最终指导经济的还是经济深植于内的文化价值体系。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手段可以是有效的;但只有在构塑它的文化价值体系内,它才合理”。如果缺少文化价值体系的支撑,单纯的经济王国是难以为继或者最终是要土崩瓦解的,最终导致的只能是贫穷。美国学者迈伦·马格尼特认为,“贫穷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文化问题”。这是智者的箴言。不符合一定文化价值观的经济发展,其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是要受到质疑的。实际上,缺少文化价值体系支撑的单纯的经济发展是不存在的。今天,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困境或难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文化生产力没有得到有效释放造成的。当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文化生产力的杠杆效应就显现出来。

  从根本上讲,文化生产力不是物质生产力,而是一种文化人心力,这是文化生产力的本质属性。所谓文化人心力,即文化对人心的涵养和培育。这是从文化内涵中得出的结论。“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宽泛,可以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也可以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创造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把握文化范畴,重点研究部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相对应的文化建设。对教育、科技、体育等领域,在与文化建设直接相关的问题上也有所涉及”。这段话告诉我们,这里所讲的文化是狭义的文化,文化建议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相对应的范畴。教育、科技、体育等只是与文化建设直接相关的问题,并不属于文化建设的范畴。显然,文化与精神文明只是大致上相同,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由此可见,文化生产力有其特定的领域、内涵和任务——解决精神领域的问题,建设精神高地。文化建设,实质上是精神建设,是人心培养,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指向。

  人们在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及其实现路径时,往往忽略了一个根本点:精神因素或人心因素。马克思认为,在未来新社会,人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和对“物的依赖性”,实现了人的“自由个性”。笔者一直认为,“自由个性”更多的是属于精神的范畴。当然,物质生产力也能带来人的发展,“生产的不断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但在现实生活中,人的精神素质的提高与物质生产力并不必然地成正比。恩格斯在《起源》的结尾时指出:“文明时代越是向前发展,它就越是不得不给它必然产生的种种坏事披上爱的外衣,不得不粉饰它们,或者否认它们——一句话,即实行流俗的伪善……并且最后在下述说法中达到了极点:剥削阶级对被压迫阶级进行剥削,完全是为了被剥削阶级本身的利益;如果被剥削阶级不懂得这一点,甚至想要造反,那就是对行善的人即对剥削者的一种最卑劣的忘恩负义行为。”资本主义创造了空前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却并没有造就一个精神高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精神饥渴”在物质满足的反衬下变得愈加强烈。物质贫乏只能靠物质生产力来填补,精神饥渴只有靠精神力量来充实。这就给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提供了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价值观是文化的灵魂。没有价值观基础,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根基。从文化结构来看,价值观处于核心地位,在人的观念体系和文化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具有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指向作用、指导作用等,左右和影响着其他文化因素诸如思维方式、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审美趣味等。在肯定文化之于价值观基础性地位的基础上,必须看到价值观之于文化的相对独立性甚至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一方面,价值观的性质决定文化的特质,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文化;另一方面,文化的凝聚力取决于价值观的凝聚力。缺少价值观这一灵魂的文化只能是一堆“泡沫”,虚假繁荣,空洞无物。更重要的是,价值观不仅决定人们思想观念的性质和形态,而且决定着人们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在文化生产力中,价值观也处于核心的地位。一方面,价值观的性质决定文化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文化生产力。如果文化产品不承载一定的价值观,那它就什么也不是了。另一方面,价值观是文化生产力的“内核”,是“内动力”。强大的文化生产力之所以强大,是因它有一个强大的“心脏”——价值观。因此,文化建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说到底,是价值观建设,是传统价值观的变迁和重塑。

  在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和价值观多元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它在展现文化日益繁荣和人们民主生活日益精彩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的喧嚣浮躁和人们的困顿迷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社会核心价值观,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经过长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今后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根本指向,也就是说,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把握这个“基本点”,才能把握文化发展的方向,才能把握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核”动力。

  作者:张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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